跳到主要內容區
Menu
Menu
回首頁
ENG
Search
Menu
學系介紹
入學管道
師資介紹
課程學分
學習成果
相關資訊
夜間/假日留校登記申請單
會議紀錄
本系法規
資料下載
課業輔導系統
檔案上傳
評鑑專區
畢業生流向調查就業追蹤
生涯歷程檔案
請益時間
證照專區
Q&A
雇主滿意度調查
系友資訊
捐款
高中生專區
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
首頁
相關資訊N
Q&A
每年級應修習之學分數為幾學分?
一至三年級每學期上限25學分,下限10學分,四年級上限30學分,下限9學分。「教育學程」、「應屆畢業生」可於第1階段選課加修至30學分。修習「輔系」、「雙主修」者,於第1階段選課即可於系統內加修至28學分。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者,於第2階段選課可於系統內加修至30學分。
瀏覽數:
友善列印
分享
Close (Esc)
Share
Toggle fullscreen
Zoom in/out
Previous (arrow left)
Next (arrow right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