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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承認外系課程為畢業學分有幾學分?

107年9月26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:
1、開放承認全部學院課程,另包含教務處課程、新鮮人先修課程(AM)、及微學分課程(原電腦課程及各種外國語文限制承認最高學分均予以取消)。
2、多修習之通識課程、跨域專長課程及有學分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均不承認。
3、外系學分承認為畢業學分最多18學分。
自107學年度起修習之課程才予以承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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