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學年度第1學期宿舍續住申請通知,符合資格者在學生專區申請!
申請對象:115學年度升二年級之境外生與設籍非臺北市及新北市(有9區可申請),且本學期(114-2學期)目前住宿校內宿舍者。
(住宿費或保證金尚未繳清者不得申請)
請詳見附件說明。https://ap2.pccu.edu.tw/post/content?No=2026416132744881
(住宿費或保證金尚未繳清者不得申請)
請詳見附件說明。https://ap2.pccu.edu.tw/post/content?No=2026416132744881
